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 霖宏科技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需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通過始得委任之。人員之考評、薪資報酬由人事主管依一般員工之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長。本公司稽核單位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並建立代理人制度,盡稽核專業之注意及責任執行稽核任務,綜理稽核業務之策劃與執行;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並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報告,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
-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 稽核人員執行任務時應具超然獨立性,以客觀公正之立場,求真求實之精神,忠誠勤勉之態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應避免干預行政工作,如發現有弊端及違法事件,應作成稽核報告呈董事長、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處理。
- 內部稽核人員執行業務應本誠實信用原則,並不得有下列情事:
- 明知公司之營運活動、報導及相關法令規章遵循情況有直接損害利害關係人之情事,而予以隠飾作不實、不當之揭露。
- 因職務上之廢弛,損及公司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情事。
- 逾越稽核職權範圍以外之行為,或有其他不正當情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違背其職務之行為或侵佔公司資產。
- 對於以前曾服務之部門,於一年內進行稽核作業。
- 與自身有利害關係或衝突案件未予迴避。
- 未配合辦理主管機關指示查核事項或提供相關資料。
- 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
- 其他違反法令或經主管機關規定不得為之行為。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 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與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
- 會計師每半年定期就查核本公司財務狀況及內控執行情形與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溝通,包括會計處理原則及影響損益較重大之內容說明。
- 每月稽核報告影本呈送各獨立董事查閱,若有疑問或指示,會來電向稽核主管詢問或告知。
- 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按季作成追蹤報告呈送各獨立董事。
- 內部稽核主管依規定出席各次定期性董事會並作稽核業務報告。
112年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及會計師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日期 | 列席人員 | 溝通重點 | 獨立董事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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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15 |
獨立董事林惠芬
獨立董事申元洪
獨立董事侯翰
會計師嚴文筆
稽核主管許芝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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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112.05.10 |
獨立董事林惠芬
獨立董事申元洪
獨立董事侯翰
稽核主管許芝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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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112.08.10 |
獨立董事林惠芬
獨立董事申元洪
獨立董事侯翰
會計師涂清淵
稽核主管許芝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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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
112.11.13 |
獨立董事林惠芬
獨立董事申元洪
獨立董事侯翰
稽核主管許芝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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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會議,獨立董事無意見 |